热烈欢迎报考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25年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成立于2001年,是由北京大学与深圳市政府合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在国内唯一直属的异地办学实体,坐落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现有教学楼、实验楼、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等近20栋建筑,总建筑面积近21.28万平方米;深圳大学城还建有图书馆、体育场馆等近10万平方米的公共配套设施。
秉承北京大学“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光荣传统;“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学术精神,“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融合深圳创新、创业,不断改革的城市文化,逐步形成了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办学原则、方针和培养目标:
发展原则:与校本部差异化发展,学科互补;面向深圳,服务广东,辐射华南,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办学方针:前沿领域、交叉学科、应用学术、国际标准
培养目标: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国际视野、社会责任
发展理念:问题导向、南北联动、 AI牵引 、创新融合
一、招生办法
接收免试推荐生和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报考条件、入学考试及录取办法等均与北京大学校本部一致,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安排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和统一录取,详情请见《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规定需在入学前调入人事档案和迁移户口,档案由北京大学统一管理,入学后户口落在北京市北京大学。
二、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学习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北京大学毕业证书,经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学位证书。学生就业纳入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指导,并根据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政策由学生自主择业。
三、住宿条件
全日制研究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由我院统一安排,住宿条件为博士生双人间、硕士生三人间。住宿费每人每学年约1000元。
四、学费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一)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25年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人民币,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2025级硕士生学费标准如下(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学费标准,我院将参照新的政策执行):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学习 年限 | 学费总额 (万元) | 各学年学费(万元)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
信息工程学院 |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 3 | 2.4 | 0.8 | 0.8 | 0.8 |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 | 2.4 | 0.8 | 0.8 | 0.8 | — | ||
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 | 国土空间规划 | 3 | 2.4 | 0.8 | 0.8 | 0.8 | —
| |
环境与能源学院 | 环境科学 | 3 | 2.4 | 0.8 | 0.8 | 0.8 | — | |
环境工程 | 3 | 2.4 | 0.8 | 0.8 | 0.8 | — | ||
新材料学院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3 | 2.4 | 0.8 | 0.8 | 0.8 | — | |
材料与化工 | 3 | 4.5 | 1.5 | 1.5 | 1.5 | — | ||
汇丰商学院 | 西方经济学 | 经济学-金融学双硕士* | 3 | 13.8 | 4.6 | 4.6 | 4.6 | —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金融学双硕士* | 3 | 13.8 | 4.6 | 4.6 | 4.6 | — | |
金融 | 3 | 13.8 | 4.6 | 4.6 | 4.6 | — | ||
新闻与传播(财经传媒) | 3 | 13.8 | 4.6 | 4.6 | 4.6 | — | ||
中国学(经济与管理) | 非全日制,港澳台 | 2 | 19.0 | 9.5 | 9.5 | — | — | |
工商管理 | 全日制MBA | 2 | 18.8 | 9.4 | 9.4 | — | — | |
非全日制MBA | 2 | 42.8 | 21.4 | 21.4 | — | — | ||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 | 非全日制EMBA | 2 | 82.8 | 62.1 | 20.7 | — | — | |
国际法学院 | 法律(非法学)** | 4 | 24.0 | 6.0 | 6.0 | 6.0 | 6.0 | |
法律(法学)** | 4 | 24.0 | 6.0 | 6.0 | 6.0 | 6.0 | ||
法律(法学) | LL.M.项目,港澳台 | 2 | 17.6 | 8.8 | 8.8 | — | — |
*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金融硕士须另向该校缴学费4.48万新加坡元,分两年交纳(第一年为31360新加坡元,第二年为13440新加坡元)。
**本专业颁发北京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及北京大学的英文学位(Juris Doctor)证明。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文件的要求,我院对2025级全日制研究生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大学、处于基本学习年限内的中国籍全日制研究生(不含留学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资助额度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每学年分两次平均发放;
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每学年分两次平均发放。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不可用于抵扣学费。
4、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独立设置及发放,不再统筹纳入任何类别的奖学金。
5、我院的博士研究生实行助研岗位奖学金制,在学习年限内的博士研究生,在履行了助研岗位职责后,每年可获得不少于55000元的助研岗位奖学金(含国家助学金15000元),未履行助研岗位职责的,仅可获得国家助学金部分。
注:各学院可根据需求,依照各学院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和发放各类专项奖学金。
五、招生咨询
深研院主页:http://www.pkusz.edu.cn
深研院招生:https://admission.pkusz.edu.cn/
电子邮箱:linhh@pku.edu.cn; zhaoxhsz@pku.edu.cn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