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欢迎报考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5年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成立于2001年,是由北京大学与深圳市政府合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在国内唯一直属的异地办学实体,坐落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现有教学楼、实验楼、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等共17栋建筑,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深圳大学城还建有图书馆、体育场馆等近10万平方米的公共配套设施。
秉承北京大学“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光荣传统;“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学术精神,“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融合深圳创新、创业,不断改革的城市文化,逐步形成了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办学原则、方针和培养目标:
发展原则:与校本部差异化发展,学科互补;面向深圳,服务广东,辐射华南,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办学方针:前沿领域、交叉学科、应用学术、国际标准
培养目标: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国际视野、社会责任
一、招生办法:
接收免试推荐生和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报考条件、入学考试及录取办法等均与北京大学校本部一致,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安排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和统一录取,详情请见《北京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按规定需要调入人事档案和迁移户口的研究生,档案由北京大学统一管理,入学后户口落在北京市北京大学。
二、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学习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北京大学毕业证书,经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学位证书。学生就业纳入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指导,并根据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政策由学生自主择业。
三、住宿条件:
学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学生公寓内,住宿条件为博士生双人间、硕士生三人间或四人间。住宿费每人每学年约1100-1400元。
四、学费与研究生奖学金
(一)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15年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人民币,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2015级硕士生招生人数及学费标准如下: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2015招生人数 | 学习年限 | 学费总额(万元) | 各学年学费(万元)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
信息工程学院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65 | 3 | 2.4 | 0.8 | 0.8 | 0.8 | —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80 | 3 | 2.4 | 0.8 | 0.8 | 0.8 | — | ||
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 化学(化学基因组学) | 35 | 3 | 2.4 | 0.8 | 0.8 | 0.8 | — | |
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 | 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 | 35 | 3 | 2.4 | 0.8 | 0.8 | 0.8 | — |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15 | 3 | 2.4 | 0.8 | 0.8 | 0.8 | — | ||
环境与能源学院 | 环境科学 | 25 | 3 | 2.4 | 0.8 | 0.8 | 0.8 | — | |
环境工程 | 30 | 3 | 2.4 | 0.8 | 0.8 | 0.8 | — | ||
新材料学院 | 力学(先进材料与力学) | 30 | 3 | 2.4 | 0.8 | 0.8 | 0.8 | — | |
汇丰商学院 | 西方经济学 | 经济学-金融学双硕士* | 50 | 3 | 13.8 | 4.6 | 4.6 | 4.6 | —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金融学双硕士* | 50 | 3 | 13.8 | 4.6 | 4.6 | 4.6 | — | |
金融硕士 | 方向①数量金融 | 60 | 3 | 13.8 | 4.6 | 4.6 | 4.6 | — | |
方向②金融学 | 60 | 3 | |||||||
方向③双硕士** | 60 | 3 | 13.8 | 4.6 | 4.6 | 4.6 | — | ||
MBA | 全日制 | 120 | 2 | 18.8 | 9.4 | 9.4 | — | — | |
在职 | 2 | 25.8 | 12.9 | 12.9 | — | — | |||
国际法学院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80 | 4 | 24.0 | 6.0 | 6.0 | 6.0 | 6.0 | |
法律硕士(法学)*** | 15 | 3 | 18.0 | 6.0 | 6.0 | 6.0 | — |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社会工作硕士 (依托校本部社会学系招生) | 40 | 2 | 2.7 | 1.35 | 1.35 | — | — | |
传播学 | 20 | 2 | 1.6 | 0.8 | 0.8 | — | — | ||
合计 | 870 |
*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金融学硕士须另缴学费28,000新加坡元,分两年缴纳。
**申请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硕士须另缴学费11,5000元人民币,分三年缴纳。
***本专业颁发北京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及北京大学的英文学位(Juris Doctor)证明。
(二)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奖学金分等级设置,奖学金等级评定按照各学院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发放年限不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
2、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奖学金。
3、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港澳台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等专项奖学金。
4、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统筹纳入研究生奖学金,即研究生奖学金金额中已包含全额的国家助学金。
2015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如下:
奖学金等级(比例) | 每学年奖学金金额 |
特等(20%) | 40000元 |
一等(60%) | 34000元 |
二等(20%) | 28000元 |
2015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如下:
学院 | 奖学金等级 | 奖学金标准(名额) |
信息工程学院 | 一等 | 三年共 4.2万元(100%) |
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 一等 | 三年共 9.6万元(100%) |
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 | 二等 | 三年共 1.8万元(100%) |
环境与能源学院 | 特等 | 三年共 6.0万元(共约20%) |
一等 | 三年共 4.2万元(共约60%) | |
二等 | 三年共 2.4万元(共约20%) | |
新材料学院 | 一等 | 三年共 4.2万元(100%) |
汇丰商学院 | 特等 | 三年共 13.8万元(共约10%,不含MBA) |
一等 | 三年共 6.9万元 (共约30%,不含MBA) | |
二等 | 三年共 3.45万元 (共约40%,不含MBA) | |
三等 | 三年共 1.8万元(共约20%,不含MBA) 两年共 1.2万元(全日制MBA 100%) | |
国际法学院 | 特等 | 四年共 8.4万元(共约 5%) |
一等 | 四年共 6.4万元(共约 10%) | |
二等 | 四年共 4.4万元(共约 25%) | |
三等 | 四年共 2.4万元(共约 60%) |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一等 | 两年共 1.6万元(传播学 约20%) |
二等 | 两年共 1.2万元(传播学 约80%,社会工作硕士100%) |
其中,香港中文大学也为金融硕士方向③双硕士项目提供奖学金。该奖学金将于第二年末评定及发放。具体如下:一等奖学金(2名):3万元;二等奖学金(5名):2万元;三等奖学金(10名):1万元。香港中文大学将根据本项目实际入学人数对奖学金获奖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注:奖学金等级评定依照各学院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发放年限不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学生入学后还可申请各学院设立的助研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
五、招生咨询
深研院主页:http://www.pkusz.edu.cn
深研院门户:http://portal.pkusz.edu.cn/
电子邮箱:easy@pkusz.edu.cn
联系电话:0755-26035375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