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深研院2019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不含MBA、EMBA)

发布时间:2018-11-19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9 年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办法。现将具体规定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具体招生专业见《北京大学 2019 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港澳台)》(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gatzs/gatzyml/index.htm)。
       指导教师情况见深圳研究生院各招生院系网站介绍。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 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各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详见《北京大学 2019 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港澳台)》(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gatzs/gatzyml/index.htm)。
2. 硕士基本学习年限:法律硕士(法学)LL.M.项目2年、法律硕士(法学)J.D.项目4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4年、化学(化学基因组学)专业5年(本专业全部为硕博连读生,第6学期经考核合格者,可转为博士研究生),其他专业3年。
    博士基本学习年限:化学(化学基因组学)专业5年,其他专业4年。
 
三、申请资格
1. 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 港澳地区申请人,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 台湾地区申请人,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 身心健康,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位、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4.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1-3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之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
②申请法律硕士(法学)LL.M.项目的考生,须拥有法学第一学位(例如:J.D.、法律硕士或法学本科)或在所属地司法管辖区内做执业律师。
③申请法律硕士(法学)J.D.项目的考生,大学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
5. 报考西方经济学、企业管理、金融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的考生,除满足1-3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北京大学经济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金融工程双硕士的学生须对经济学科有浓厚兴趣,并有较强的数理分析能力。本项目也欢迎本科为非经济、管理、金融类专业的理工科学生报考。同时,需执行新加坡国立大学的相关招生程序。
②申请北京大学管理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金融工程双硕士的学生须对管理学科有浓厚兴趣。本项目也欢迎本科为非经济、管理、金融类专业的理工科学生报考。同时,需执行新加坡国立大学的相关招生程序。
③申请金融硕士(金融管理方向)的学生须对金融学科有浓厚兴趣,且学习过主要的经济学、金融学课程,并有较强的数理分析能力。本项目学生须在入学后从经济学、管理学中选定一个专业作为辅修专业,完成相关辅修课程。
④申请金融硕士(数量金融方向)的学生须对金融学科有浓厚兴趣,本项目只招收本科为非经济、管理、金融类专业的理工科学生。本项目学生须在入学后从经济学、管理学中选定一个专业作为辅修专业,完成相关辅修课程。
⑤申请金融硕士(金融科技方向)的学生须对金融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具备良好的数理和编程能力。本项目只招收数学、计算机或其他相关专业的理工科学生。
⑥申请新闻与传播硕士(财经传媒方向)的学生须对财经传媒有浓厚兴趣,且为新闻传播或其他人文社科类专业的本科生,中文写作和英语能力较好,并善于学习和吸收不同学科的知识。本项目也欢迎对财经传媒感兴趣的理工科学生报考。本项目学生须在入学后从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中选定一个专业作为辅修专业,完成相关辅修课程。
 
四、申请程序(申请步骤见附件)
1. 2018年 10 月 15 日 12:00 至 12 月 10 日 12:00,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应按学校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申请人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 申请人完成个人信息填报、照片上传、志愿填报、志愿确认和网上缴费等程序后,需自行打印出“北京大学 2019 年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申请表和其它申请材料一同寄送到北京大学所申请的院系。
3. 申请材料接收地址:见本文第十五条说明
4. 申请材料须于2019 年 1 月 10 日前寄(送)达。
5. 申请材料包括:
① 北京大学2019 年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② 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③ 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④ 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须提交本科成绩单,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须提交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成绩单);
⑤ 三年内(2015年10月以后获得)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至少任何一项,每项具体成绩要求如下):
硕士:

专业 GRE GMAT TOEFL WSK
(PETS 5)
IELTS
(A类)
CET 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 TOEIC 学位 论文 备注
化学(化学基因组学) 300
90 合格 6 CET-4 440
CET-6 425
合格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英文SCI一作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320
90 合格 6.5 CET-6 450 合格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英文SCI一作 参照校本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标准
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 325
90 合格 6.5 CET-6 425 合格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力学(先进材料与力学) 300
100
6 CET-6 425 合格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英文SCI一作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计算机应用技术 300
90 合格 6 CET-4 440
CET-6 425
合格 740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一作或二作相关领域期刊或会议英文学术论文
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90
6.5 CET-4 600
CET-6 426
合格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的,需要相应学校提供证明并由招生工作小组认定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分为J.D.及LL.M.两个项目
西方经济学、企业管理、金融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 320 640 85
6 CET-6 520 合格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英文SCI一作


博士:
参照报考院系内地(祖国大陆)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的相关要求,详情见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链接:http://portal.pkusz.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6&id=2623)。
⑥ 两封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⑦ 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1500字左右,博士3000字左右;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西方经济学、企业管理、金融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要求提供中英文各一份,其他专业提供中文版);
⑧ 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⑨ 申请院系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五、申请费用
       根据国家、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港澳台学生申请硕士、博士须在网上支付申请费。
       请申请人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申请费用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收费标准为: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个报考志愿 138 元;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具体操作办法见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支付系统只接受人民币,不接受其他币种,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六、院系初审
       由院系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各专业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对其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以及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等进行审核,选拔出参加院系复试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具体时间由院系确定。
 
七、院系复试
1. 复试由院系组织。具体时间和考核地点由院系安排。
2. 招生院系组织专家组对参加院系复试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由招生院系确定。
3. 复试时,申请人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学位证书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和三年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原件,供院系核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录取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考核结果、导师意见、院系意见等,研究生院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录取通知书于2019年6月下旬发出。
 
九、入学
       新生于2019年8月下旬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指定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费与奖学金
1. 研究生须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2. 学费、奖助学金以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说明为准。
 
十一、住宿
       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住宿标准及费用相同,具体以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说明为准。
 
十二、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考核、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等。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 有关招生院系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专业、招生说明、研究方向、培养和奖助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或联系院系招生负责老师咨询。
2.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 若上级部门在2019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十五、招生咨询
 

院系 联系人 咨询电话 邮寄地址
信息工程学院 李老师 0755-26032723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丽水路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A202
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赵老师 0755-26033164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丽水路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F203
环境与能源学院 张老师 0755-26035300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丽水路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E206B
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 胡老师 0755-26032259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丽水路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C206A
新材料学院 罗老师 0755-26612204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丽水路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G206
汇丰商学院 王老师 0755-26039928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丽水路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PHBS114
国际法学院 钟老师 0755-26032287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丽水路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STL410
国际法学院(LL.M.项目) 代老师 0755-26032569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丽水路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STL410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18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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