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4

热烈欢迎报考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8年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成立于2001年,是由北京大学与深圳市政府合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在国内唯一直属的异地办学实体,坐落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现有教学楼、实验楼、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等共17栋建筑,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深圳大学城还建有图书馆、体育场馆等近10万平方米的公共配套设施。

       秉承北京大学“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光荣传统;“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学术精神,“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融合深圳创新、创业,不断改革的城市文化,逐步形成了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办学原则、方针和培养目标:

       发展原则:与校本部差异化发展,学科互补;面向深圳,服务广东,辐射华南,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办学方针:前沿领域、交叉学科、应用学术、国际标准

       培养目标: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国际视野、社会责任

       一、招生办法:

       接收免试推荐生和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报考条件、入学考试及录取办法等均与北京大学校本部一致,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安排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和统一录取,详情请见《北京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按规定需要调入人事档案和迁移户口的研究生,档案由北京大学统一管理,入学后户口落在北京市北京大学。

       二、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学术水平,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北京大学毕业证书,经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学位证书。学生就业纳入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指导,并根据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政策由学生自主择业。

       三、住宿条件:

       学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学生公寓内,住宿条件为博士生双人间、硕士生三人间或四人间。

       收费标准: 四人间1000元/人/学年;三人间1300元/人/学年,按学年缴纳。

       四、学费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一)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18年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人民币,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2018级硕士生学费标准如下:

招生学院招生专业学习年限学费总额(万元)各学年学费(万元)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
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32.40.80.80.8— 
计算机应用技术32.40.80.80.8— 
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化学(化学基因组学)32.40.80.80.8— 
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32.40.80.80.8—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32.40.80.80.8— 
环境与能源学院环境科学32.40.80.80.8— 
环境工程32.40.80.80.8— 
新材料学院力学(先进材料与力学)32.40.80.80.8— 
汇丰商学院西方经济学 经济学-金融工程双硕士*313.84.64.64.6— 
企业管理   管理学-金融工程双硕士*313.84.64.64.6— 
金融硕士313.84.64.64.6— 
新闻与传播硕士(财经传媒)313.84.64.64.6
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MBA218.89.49.4
非全日制MBA229.8**14.9**14.9**
非全日制EMBA262.038.024.0
国际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424.06.06.06.06.0
法律硕士(法学)***424.06.06.06.06.0
 

*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金融工程硕士须另缴学费30800新加坡元,分两年缴纳。
**本专业学费标准正在报批中,具体情况请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专业颁发北京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及北京大学的英文学位(Juris Doctor)证明。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文件的要求,我院对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大学、处于基本学习年限内的中国籍全日制研究生(不含港澳台生、留学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资助额度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每学年分两次平均发放;

       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每学年分两次平均发放。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不可用于抵扣学费。

       4、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独立设置及发放,不再统筹纳入任何类别的奖学金。

       5、我院的博士研究生实行助研岗位奖学金制,在学习年限内的博士研究生,在履行了助研岗位职责后,每年可获得不少于49000元的助研岗位奖学金(含国家助学金15000元),未履行助研岗位职责的,仅可获得国家助学金部分。

 
注:各学院可根据需求,依照各学院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和发放各类专项奖学金,具体以各学院公布的2018级招生简章为准。
 

       五、招生咨询

       深研院主页:http://www.pkusz.edu.cn

       深研院门户:http://portal.pkusz.edu.cn/

       电子邮箱:chenyan@pkusz.edu.cn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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