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说明

发布时间:2017-07-03

热烈欢迎报考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7年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成立于2001年,是由北京大学与深圳市政府合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在国内唯一直属的异地办学实体,坐落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现有教学楼、实验楼、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等共17栋建筑,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深圳大学城还建有图书馆、体育场馆等近10万平方米的公共配套设施。
秉承北京大学“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光荣传统;“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学术精神,“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融合深圳创新、创业,不断改革的城市文化,逐步形成了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办学原则、方针和培养目标:
发展原则:与校本部差异化发展,学科互补;面向深圳,服务广东,辐射华南,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办学方针:前沿领域、交叉学科、应用学术、国际标准
培养目标: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国际视野、社会责任

一、招生办法:
接收免试推荐生和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报考条件、入学考试及录取办法等均与北京大学校本部一致,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安排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和统一录取,详情请见《北京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按规定需要调入人事档案和迁移户口的研究生,档案由北京大学统一管理,入学后户口落在北京市北京大学。

二、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学习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北京大学毕业证书,经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学位证书。学生就业纳入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指导,并根据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政策由学生自主择业。

三、住宿条件:
学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学生公寓内,住宿条件为博士生双人间、硕士生三人间或四人间。住宿费每人每学年约1000-1300元。

四、学费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一)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17年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人民币,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2017级硕士生学费标准如下: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 学习年限 学费总额(万元) 各学年学费(万元)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信息工程学院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3 2.4 0.8 0.8 0.8 —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2.4 0.8 0.8 0.8 — 
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化学(化学基因组学) 3 2.4 0.8 0.8 0.8 — 
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 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 3 2.4 0.8 0.8 0.8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3 2.4 0.8 0.8 0.8 — 
环境与能源学院 环境科学 3 2.4 0.8 0.8 0.8 — 
环境工程 3 2.4 0.8 0.8 0.8 — 
新材料学院 力学(先进材料与力学) 3 2.4 0.8 0.8 0.8 — 
汇丰商学院 西方经济学 经济学-金融学双硕士* 3 13.8 4.6 4.6 4.6 — 
企业管理   管理学-金融学双硕士* 3 13.8 4.6 4.6 4.6 — 
金融硕士 方向①数量金融 3 13.8 4.6 4.6 4.6 — 
方向②金融学 3
新闻与传播硕士(财经传媒) 3 13.8 4.6 4.6 4.6
工商管理硕士 全日制MBA 2 18.8 9.4 9.4
非全日制MBA 2 29.8** 14.9 14.9
非全日制EMBA 2 62.0 31.0 31.0
国际法学院 法律硕士(非法学)*** 4 24.0 6.0 6.0 6.0 6.0
法律硕士(法学)*** 3 18.0 6.0 6.0 6.0
 

*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金融学硕士须另缴学费28,000新加坡元,分两年缴纳。
  **学费标准审批中。

  ***本专业颁发北京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及北京大学的英文学位(Juris Doctor)证明。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文件的要求,我院对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大学、处于基本学习年限内的中国籍全日制研究生(不含港澳台生、留学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资助额度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每学年分两次平均发放;
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每学年分两次平均发放。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不可用于抵扣学费。
4、我院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独立设置及发放,不再统筹纳入任何类别的奖学金。
 
注:各学院可根据需求,依照各学院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和发放各类专项奖学金,具体以各学院公布的2017级招生简章为准。
 
五、招生咨询
深研院主页:http://www.pkusz.edu.cn
深研院门户:http://portal.pkusz.edu.cn/
电子邮箱:linhh@pkusz.edu.cn
联系电话:0755-26035375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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